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党委工作职责
(2006年11月29日制定,2011年10月10日修订)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在本院的贯彻执行。通过党员大会、党组织生活会、日常考核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等形式,加强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主要是监督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履行党员义务、履行干部职责,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执行党的决议,教书育人和完成本职工作等情况。要勇于揭露矛盾,不断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同时,要坚持和完善党员联院群众,党员干部联院民主党派成员的制度;建立党外监督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和民主党派成员座谈会,认真听取他们对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党员的意见,以发扬成绩,克服缺点,改进工作。
党委要认真抓好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和本院的政治理论等习,并形成制度。要根据学校党委的部署,认真制定和实施政治理论学习的计划。
(二)参与讨论和决定本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院行政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书记、副书记参加院务会议,参与讨论本院行政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主要是:教学科研的年度计划和远期规划、专业设置和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重要改革措施、科技开发、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工资调整、机构调整和人事安排、人员的奖惩、德育工作和毕业生就业方案等。
把保证监督作用贯穿到行政业务工作的各个方面,定期召开委员会或党委扩大会,听取行政负责人汇报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书记与行政负责人要经常沟通思想,互通情况,团结协作。在重要问题上如发生意见分歧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向校党委请示。
(三)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的工作。
根据党委的统一要求和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党员教育的实施计划,做好党员教育工作。
坚持党员大会制度。党委每个学期至少召开1-2次党员大会。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党组织文件和重要决定;讨论决定本党委重大问题。党委党员大会通过决议或进行选举,按照党章规定和基层党组织选举条例执行。
根据党支部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分类指导他们过好组织生活和开展各项活动。总结和推广先进党支部的经验,整顿后进党支部。
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即既要参加本人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两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并与党支部达标检查和"创先争优"评比活动结合进行。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党员在深化教学改革的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坚持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学期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召开一次学院班子全体成员参加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严格党员管理。定期检查组织生活会及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并及时通报。表杨和宣传党员中的先进事迹,对不履行党员义务和违反党纪的党员进行教育、批评,直至处分。重视对流动党员的管理。
制定发展党员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做好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四)领导本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及时传达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根据校党委学习教育计划,安排并落实本院师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具体内容。
引导党支部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中去,发动党员带头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
经常关心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思想问题和生活困难,做他们的知心朋友。
(五)做好本院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加强院级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对院级行政领导班子的配备,向校党委提出建议,并协助组织部进行考察。对教研室、研究室、实验室和办公室等行政领导干部的任免,要与行政负责人共同研究提名,在听取党支部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院务会议讨论决定,按规定程序办理。
按照党委的统一要求,做好本院后备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工作。参与讨论和决定本院师生员工在出国、晋升、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工作,并负责政治审查。
做好院级党组织的党务干部、团党委书记、学生政治辅导员、班主任的配备和管理工作。
(六)、领导本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开展工作。
(七)、在校党委统一安排下,作好本院的统战工作。
(八)、协助学校有关单位关心本院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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